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会议在京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机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2018年1月18-19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组织此次会议。科技部基础司周文能副司长,科研平台处任家荣处长,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李加洪副主任,业务二处胡永健处长,王晋副处长及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刘瑞总工出席会议。
周文能副司长在会上指出,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情况、管理单位开放制度的合理性、开放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和开放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是落实国务院70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建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机制的基础条件。从国家层面开展此项工作尚属首次,科技部对此十分重视,希望各位评审专家能够本着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对待此次考核。同时欢迎专家就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不断修正和完善。随后,李加洪副主任介绍了平台中心开展此次评价考核工作的主要依据、总体原则、具体任务及进度安排。刘瑞总工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系统进行了操作演示。
本次评价考核的试点单位来自于中央部委所属的3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5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考核范围是管理单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对每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2016年度开放共享成效,包括运行情况、运行效果、组织管理、服务成效等指标。考核方式主要依托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单位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报相关材料,评审专家根据材料及评分标准进行网上评价,不进行会议答辩。对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设置会议答辩环节,由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汇报,评审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和上报材料综合考量,给出分数。考核结束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将选择部分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核实运行服务记录等有关材料。
本次评价考核的结果,将由科技部、财政部最终确认后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